漫步天汉湿地公园,成群的候鸟自由地翱翔,砂石堆砌的江中绿岛,滩涂开辟成亲水溪流,缓坡上浓密的青草坪……风景如画的天汉湿地公园已经成为市民们的休闲场所和室外健身房。
近年来,市公安局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积极探索上下贯通联动、源头强化管控、公众广泛参与的一体化“生态警务”模式,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守护市民“幸福园”贡献公安力量。
强化河湖警长巡查
“石门水库水质清澈,水面无漂浮物……”10月10日一早,公安汉台分局河东店派出所民警杨勇一边利用警用无人机对石门水库进行巡查,一边记录当日水库情况。杨勇的另一个身份是河湖警长。河湖警长巡护的身影成为守护汉江水域的坚实屏障。
石门水库承担着汉中盆地4个县区20多个乡镇的农业灌溉任务,年均灌溉面积超50万亩,是哺育汉中人民的“母亲库”。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安全、生态的要求,我市公安通过技防+人防+物防,全方位守水护水。持续开展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生物、涉水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十年禁渔行动中,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6起。
我市公安机关以加强河湖治安防控、提高打击整治效能,建立了与河湖长制相配套的河湖警长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设立了市、县、镇三级212名河湖警长,由警长负责辖区水域处警、犯罪线索移交、涉水案件办理等工作,全面构建了全市河湖水域配合治理的主体网络,真正在河湖保护治理中做到见警长、见行动、见实效。
依托河湖警长制,我市公安持续加大辖区水域巡逻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汉江水域保护治理。今年以来,共巡河1700余次,巡查河湖长度4万余公里,劝离违规垂钓200余人次。
深化跨界区域协作
我市公安深入推进汉江、嘉陵江流域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健全河湖联防联控机制,深化跨区域警务协作与系统治理,联合行业部门深入开展十年禁渔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持续加大对重点水域及连接通道的排查力度,对非法捕捞等涉水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我们加强与林业、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勤联动,特别是在案件办理等方面,常态化开展线索通报、风险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全力防范化解生态资源领域风险隐患。”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朱叙华说。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先后联合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10余次、会商研判17次,相互通报线索30余条。
加大普法宣防力度
鸟类是衡量生态环境质量的晴雨表,每年秋冬时节,红嘴鸥是我市中心城区一江两岸当之无愧的明星。
“我在路边看到一只大鸟,好像受伤了,你们快来看看。”11月1日,宁强县公安局胡家坝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立即组织民警赶到现场,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受伤的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学名雕鸮,随即联系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救治。
11月3日,一只腿部受伤的朱鹮滞留在城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桔园中队院内,民警立即启动野生动物保护应急预案,设立保护区域,防止朱鹮受到惊扰,同时联系秦巴生态保护站工作人员进行救治。
“警察同志,我发现了一只黑色的大鸟,样子有点奇怪……”11月8日,一只受伤的黑天鹅卧倒在勉县公安局贾旗路派出所辖区一商铺门口,群众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群众发现受伤的动物都会第一时间报警求助,这得益于我们高频次的普法宣传。”市公安局森林和水源地保护支队陈柯树说道。我市公安将生态保护普法宣传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巡山林、望田间、查水面、盯餐桌、进农户、话宣防,深入开展野生动物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保护湿地、爱护鸟类的意识。
今年以来,共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133场次,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救助野生鸟类21只。随着全民生态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积极主动参与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保护行动中。一只只“迷途小鸟”在爱心市民和民警的接力帮助下,重返蓝天、回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