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民宗委《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民宗发〔2023〕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号至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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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名称 |
提前下达中央资金 (万元) |
市级金额合计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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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 |
170 |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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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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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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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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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 |
70 |
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切块到县区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123170916-8885155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市政府1号楼
汉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