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2023〕4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保障类企业(工程)申报程序和应急减排清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陕环大气函〔2023〕45号)和《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认定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对拟申报2023—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第二批保障类工程的名单和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结束后,名单及资料将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工程将由省厅进行公示。市政府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工程持有异议,请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业琪 联系电话:(0916)2626596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拟申报2023—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第二批保障类工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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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 |
项目名称 |
类别 |
申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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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汉台区 |
汉上第一街(汉台区南关正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历史风貌建设工程) |
其他 |
保交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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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汉台区 |
三盛璞悦湾(室外管网工程) |
其他 |
保交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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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汉台区 |
亿丰兴汉学府(陕南亿丰国际商贸城A区) |
其他 |
保交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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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汉台区 |
仕锦云阙(汉中市汉台区虎桥西路汤房村区域棚户区改造) |
其他 |
保交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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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郑区 |
汉中恒大雅苑 |
其他 |
保交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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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固区 |
张骞古城(城固县八栋楼棚户区改造) |
其他 |
保交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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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兴汉新区 |
春风江南国际颐养社区 |
其他 |
保交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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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开区 |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和教师宿舍楼项目(EPC) |
学校 |
下年应建设完成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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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经开区 |
汉中市石门污水处理项目尾水排放管网工程 |
生态环境保护 |
下年应建设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类建设项目 |